2022年11月04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对乌海市合众碳素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套石墨坩埚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l2XCx64KbG9-HKJdsPWAQ 提取码:lo95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在乌海市合众碳素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专人接受社会公众查阅本项目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为公民的,可为千里山镇千钢社区等项目附近居民;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为项目附近企业或所属区、镇填写。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乌海市合众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60473858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期间可以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乌海市合众碳素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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