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四类药品”监管 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

段维娜

2022年11月18日

■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四类药品”监测预警,有效预防和阻止疫情传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频次。市、区两级市场监督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区内药店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检查及督查抽查,重点检查药店销售“四类药品”的登记上报情况,要求零售药店销售的“四类药品”全部录入“内蒙古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目前全市421家零售药店已全部入驻系统。

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和群众用药习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集、整理并制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四类药品”指导目录》,在自治区首家发布。该目录收录药品585种,为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四类药品”管理、提升基层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及有效性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该目录还将依据防控政策、流通情况和群众需求适时更新调整。

(段维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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