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民族团结之花在乌海常开长盛

——我市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综述

赵永刚 宝源

2023年01月10日

■打造民族团结风景线

行走在乌海的街头巷尾,处处能看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情景。生活在这里的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等43个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描绘了民族团结新画卷。

2022年以来,我市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我市坚持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举办各级各类党员干部、青少年、群众性教育专题学习会1400余场次,印发学习资料1.2万余册。命名首批“乌海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2家,建立专家学者人才库,不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深入推进“两个打造”,创作各类文艺作品400余件,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决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让各族群众都有更多机会接受高质量的现代化教育,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我市坚持高位推进、系统谋划,成立各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编制《实施方案》《测评指标考核细则》,构建强有力的创建工作格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举办群众性、分众化文艺演出30余场,参与群众达23万人次,发布“线上线下”外宣报道130余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显著提升。2022年,我市4个集体、5名个人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全市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增至129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挥。

各民族团结一心、守望相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我市全力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组织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交流活动。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全市1022个党组织、1836名党员干部与2454户对象结亲,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1708件,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建美好家园。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快城市更新,打造“一刻钟社区生活圈”,高标准建设滨河二期工程,S217海勃湾绕城段建成通车。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共建美好家园。

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市完整准确宣传好贯彻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条例》,让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向基层下移,畅通面向基层的法律援助通道,搭建基层协商议事平台,推进城乡民族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维护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准确把握和研判民族工作面临的复杂环境,有力维护民族领域安全稳定大局。

扬帆正当时,起航砥砺行。在新征程上,我市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共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民族事务依法治理水平,使民族团结进步的之花四季芬芳、花香四溢。

(赵永刚 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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