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录和新单回访的风险提示

2023年01月17日

落实“双录” 给双方以保障

为规范保险销售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出台了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金融机构销售“双录”等规定。

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要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保险销售过程中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从而实现记录和保存保险产品销售过程关键环节的目的,进一步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保险销售误导行为。

中国人寿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销售行为可回溯等行为是对销售人员的监督,督促销售人员合规销售、如实告知,消费者应积极主动配合。

配合回访 以明确保险内容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为个人且合同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新单业务进行回访。

回访内容应包括: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保人;确认投保人是否购买了保险产品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否亲笔签名;确认投保人是否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内容;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保险责任、责任免除和保险期间;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退保可能受到的损失;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犹豫期的起算时间、期间和享有的权利;采用期缴方式的,要确认投保是否了解缴费期间和缴费频率;针对分红保险产品,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红利金额不确定;针对万能型保险产品,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收益不确定;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扣除金额和比例等。

目前保险公司提供的新单回访形式包括电话回访及电子化自助回访。

中国人寿提示广大保险消费者:新单回访是为了让消费者在投保后再次充分了解保险产品,以便进一步确认自己投保的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消费者应认真回答新单回访的各项问题,如有不清楚之处应及时阅读合同,或向保险公司咨询,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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