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飞
2024年10月10日
本报讯 (记者黄建飞)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学习“千万工程”经验,以保障农区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全方位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我市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市司法局走进乡村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 润泽北疆千万家”示范活动、民法典宣讲活动等,捐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进乡村》等书籍100余本,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500余份,进一步增强农区群众法律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宣传(文化)教育工作,在全市14个行政村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书屋、主题文化长廊、公益诉讼宣传基地等法治宣传(文化)教育阵地29个,每个行政村均设有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图书角,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不断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明白人”台账,为全市83个村(社区)配备413名“法律明白人”、83名法律顾问,全市乡村实现“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全覆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目前,全市共有5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4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示范引领效应进一步加强。
常态化开展“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市司法局印发《乌海市“百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律师事务所在帮扶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开办“乡村振兴法治课堂”,服务保障乡村换届选举。建立“双结对”29对、联系点31个,签订法律服务协议15个,为乡村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条,帮助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4件,开展涉农涉牧法律政策宣讲培训70余次、乡村振兴法治课堂50余次,促进化解矛盾纠纷30余件。
持续推进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市司法局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为农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全面实行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四减”服务和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容缺受理、首问责任制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农区群众获取法律援助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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