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注销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经乌海市乌达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报请内蒙古易通达国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复,依据乌海市乌达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公司”)、乌海市乌达区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作出的股东决定,水务公司拟吸收合并自来水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水务公司继续存续,自来水公司将依法注销。合并前水务公司的注册资本30000万元;自来水公司的注册资本4815万元;合并后存续的水务公司注册资本为34815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水务公司承继,请被合并公司(自来水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凭证与水务公司办理相关债权承继变更手续或要求被合并方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关债权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依规由水务公司承继及偿付。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婕

联系电话:0473-2796108

乌海市乌达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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