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围挡不可“围所欲围”

段维娜

2024年10月16日

■文明大家谈

段维娜

最近,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乌珠穆路与黄河西街包银高铁桥下施工路段的多处围挡出现倒伏坍塌情况,部分铁皮围挡破损严重,边缘锋利。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施工方负责人,告知他们设置施工围挡的相关标准和规定,并要求立即修复隐患围挡。

窥一斑而知全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围挡,如工地施工、管道改造、道路整治等施工时,都要设置围挡。设置围挡的初衷是好的,既能保障行人车辆安全,又能避免影响市容环境。

然而,不规范的围挡设置给生活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不仅影响道路通行,存在安全隐患,若不及时维护,还会影响市容环境的美观。此外,有些围挡长时间占用公共空间,甚至“围而不建”,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围挡既是保障安全的“防火墙”,也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让城市变得更美好,既是市民的心愿,也关系到城市的美誉度。要将美好愿景变为现实,就需要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包括道路、水电管网等,而施工围挡也因此成为城市中常见的“风景”。对于围挡带来的种种不便,市民并非不能忍受——毕竟居住环境改善了,自己也是受益者。大家无法忍受的是围挡在城市中“想围就围”:有的建设方案还未确定就围上了,“围而不建”成了“僵尸”围挡,长期占用公共空间;有的部门缺乏协调,导致道路反复开挖,围挡拆了又建,加剧了居民出行困难,浪费公共资源;有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出现问题后不得不停工,施工时间不断延长,围挡成了“钉子户”……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围挡”关乎“大民生”。将扰民程度降到最低,既是围挡设置的出发点,也是监管的落脚点。围挡之所以能在城市中“围所欲围”,根源在于没有把为民服务的意识放在首位。有的施工方在制定方案时没有精益求精,也没有谨慎使用围挡施工权,随意扩大围挡范围、延长施工时间。面对超期超占、破损断裂、拆除不及时等围挡不规范问题,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等现有监管办法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而管理制度上存在的短板和漏洞,无疑给城市围挡“想围就围”留下了“后门”。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如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治理充满民生情怀和科学智慧,那么“围所欲围”的围挡等城市顽疾,自然能够得到根治。市民既会为城市建设点赞,也会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贡献力量。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