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
乌海市顺康物流有限公司不慎于2024年10月11日将原公章(编号:150302100
02216)、财务专用章(编号:150302100022
17)、合同专用章(编号:15030210002219)、法人章(白瑞印 编号:15030210002220)、发票专用章(91150302M
A7YNUK050)遗失,自登报之日起我公司将启用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期间如有他人冒用我公司原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办理业务或签署合同等行为,我公司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乌海市顺康物流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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