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全链条监管 筑牢社会组织 健康发展“防火墙”

孟荣

2024年12月04日

本报讯 (记者孟荣)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措施,加强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力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事前监管,源头治理。市民政局与审批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严把社会组织“入口关”。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由审批部门严格开展名称核准工作,确保社会组织名称合规;进行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必须通过本人工作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管理部门的政治审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必须经组织人事部门的兼职审批,确保社会组织负责人合格;实行事先告知提示、捐资承诺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服务机构监管,落实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确保社会组织资金使用合法。

事中监管,依法治理。市民政局通过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走访调研等方式,强化对社会组织章程、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开展等情况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社会组织年检率连续三年提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查力度进一步加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持续规范。

事后监管,有序治理。市民政局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或内部管理混乱的社会组织按要求完成资产清算,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依法处置剩余财产,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有序退出。对纳入活动异常名录,但暂不符合注销条件的社会组织,采取信息公示、约谈整改等方式,督促社会组织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通过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整改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为有活力、有实力、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2024年以来,全市已有18家社会组织办理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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