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培训班

李璟

2024年12月19日

■法入寻常百姓家

本报讯 12月5日至6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举办全市政法系统政治轮训暨《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培训班,市区各部门、镇(街道)、调委会共计6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方面的专家,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背景、目的,以及主体责任、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等内容进行授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我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做实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培训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大局意识,准确把握多元解纷要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通过整合资源力量,强化部门工作衔接、业务协同,有效提升解纷整体效能;坚持学用结合,优化解纷工作水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参加培训的学员表示,将用心用情用力化解每一个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

(李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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