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5年03月21日

乌海市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即将全面展开,为做好本市辖区内人工增雨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气候特点,我市2025年人工增雨作业即将开始,为确保作业期间的安全,现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作业区域:乌海市行政辖区。

三、注意事项:广大群众若在我市作业区内发现故障增雨火箭弹,请勿擅自拆卸搬动或储藏,应速交市气象局处理。若出现因弹药落地而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请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气象局与公安部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气象局

2025年3月11日

(联系人: 刘士军 联系电话:1854730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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