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爱有方 做文明养犬人

记者 刘瑾 石智鹏 整理 刘春霞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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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日起,《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很多市民都非常关心会对养犬带来哪些新的规定和变化。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部条例,记者当日来到了市人民公园北门,这里正在举办一场别开生面的《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市民,不少养犬人带着自家爱犬一同前来。记者看到,首批完成犬证登记办理的市民代表接过了相关部门颁发的纪念证书。市民张女士说:“我觉得养犬办理犬证是一个规范管理的过程,作为养狗人我肯定支持。”

《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采用章节式结构,包括总则、免疫和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经营和收治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42条。《条例》第三章规定了养犬人的行为规范,对避免扰民、携犬出户、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场所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并在第五章明确了法律责任。

海勃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张淑磊介绍,《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了养犬人应当为犬只佩戴犬牌;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使用不超过2米的犬绳(链)牵领,注意避让他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或者进入狭小封闭空间时,应当采取为犬只佩戴嘴笼、怀抱或者放入犬笼等有效安全措施,约束犬只行为,防止犬只伤害他人。违反以上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10部实体性法规,是目前我市社会关注最高、市民参与最广、意见反馈最多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吸纳民智、反映民意最充分的一部地方性法规。

加强养犬管理、依法文明养犬,实现人与犬只和谐共处是一个系统性、社会性工程。希望养犬的市民能够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实施,在享受养犬乐趣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做到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共同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和生活秩序。

(记者 刘瑾 石智鹏 整理 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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