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5年04月15日

乌海市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内蒙古乌海市税务局领取内蒙古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开票内容为:金田第三城4-1-401房款,票号:03923972,以上票据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乌海市金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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