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2025年04月15日

乌海市海勃湾区西水新港小区原业主委员会已届满。2024年12月5日已依法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因原业委会未向社区移交业委会公章,经多次协调沟通未果,现特登报声明:原业委会公章自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已作废,任何人以业委会名义使用原业主委员会公章均无效。

特此声明

凤凰岭街道办事处

长青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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