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艺
2025年04月17日
■打造平安乌海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本报讯 (记者曹艺)连日来,海南区人民法院巴音陶亥人民法庭聚焦春耕备耕期间群众司法需求,联合巴音陶亥镇司法所、老书记工作室等,扎根田间地头,用心用情化解各类纠纷。
近日,一对亲兄弟因土地问题产生纠纷,诉至巴音陶亥人民法庭。2018年,经政府土地确权,确认原告在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有耕地19亩,但被告认为该耕地为父母留下的遗产,应有自己的份额,故占用原告耕地5.5亩不予归还,经一棵树村村民委员会调解无果,原告无奈向巴音陶亥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兄弟间的关系也变得十分紧张。
案件受理后,巴音陶亥人民法庭仔细分析案情,认为该案如果仅依据土地确权证书进行判决,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会引发更大的矛盾。为此,巴音陶亥人民法庭积极对接巴音陶亥镇老书记工作室,承办法官与老书记共同前往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经了解,工作人员梳理出这起土地纠纷的来龙去脉,决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当日,承办法官、老书记首先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阐明涉案耕地的确权、占有耕地期间的各项损失问题,并从法律法规、土地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作详细讲解。起初,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互不相让。随后,承办法官、老书记又从农村土地承包历史沿革以及亲情无价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劝导,耐心释法明理,整个调解过程历时5个小时。
最终,双方在耐心调解下终于摒弃前嫌,就争议耕地及相关赔偿问题达成和解协议。该案不仅实现案结事了,保障了春耕顺利进行,更让因土地纠纷而水火不容的兄弟俩冰释前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巴音陶亥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对接巴音陶亥镇综治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促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堡垒作用”,做到深入群众、就地办案、现场调解、以案释法,起到了良好的司法护航农业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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