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系列报道三

拧紧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链条”

张楚研

2025年04月18日

■平安乌海

本报记者 张楚研

电动自行车由于价格亲民、骑行方便,被越来越多的市民视为重要的代步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逐渐增多,其引发的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成为社会治理的一大难题,其中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更是引起了广泛关注。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聚焦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题频发 充电安全引关注

2024年,南京“2·23”火灾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人民币。这一惨痛事故的发生,让电动自行车乱停放、不规范充电等问题再次被公众广泛关注。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长期高度关注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并在2024年2月就开始着手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的调查。“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事关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从南京的案例就可以看出,一旦发生事故,任何人都难以承受。以前没有充电桩,即使办理相关公益诉讼也无法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案件办理达不到理想的社会效果。但是近年来,科技不断发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方式越来越多,我们认为开展敦促整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势在必行。”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检察官王宝春说。

在走访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海勃湾区不少小区存在私拉电线充电、电动自行车上楼等问题,这些问题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能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证据虽然收集到了,然而是否能够立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还是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成了检察官面临的问题。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目前为“4+12”,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传统领域和英雄烈士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安全生产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反垄断领域、无障碍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文物保护12个新增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看上去似乎不属于这些领域。

针对这一问题,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们深入探讨,最终认为该案可以归为公共安全领域案件。“《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任务是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飞线充电行为可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导致重大事故,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所以,该案归入公共安全领域非常合适。”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吕丽说。

确定案件领域后,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立案并提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提出异议,认为不应作为被立案机关接收检察建议。经过检察官王宝春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找到了法律依据,并依法向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

形成合力

提升意识有防范

权责明确后,该行政机关联合海勃湾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召开联席会议,探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如何禁止楼道堆放杂物、电动自行车上楼,怎样引导居民规范停车等问题,同时邀请检察机关列席会议监督。

整改期间,行政机关联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小区8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71份,立行立改32份。对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的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下发整改通知书53份,立行立改32份,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1088个,新增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检测系统83套,形成治理合力。完成整改后,行政机关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详细答复整改情况,并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这次行政公益诉讼从结果来看成效不错,但是我们都知道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不是一次行政公益诉讼就可以解决的。我们检察机关希望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让相关部门真正重视这一问题,也能够让更多居民清楚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上楼充电存在安全隐患,不要在灾难发生后追悔莫及。”王宝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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