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对刘洪芳名下房屋所有权公示

2025年06月05日

刘洪芳申请位于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东街北八街坊50栋4号、房屋建筑面积63.2平方米的自建房平房住宅一套,向我单位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现我中心对房屋权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对该房屋所有权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该房屋登记于刘洪芳名下。

我中心办公地点为滨河新区市民中心一楼西厅。

联系电话:19104733268

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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