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促执行 提质增效守公正

曹艺

2025年06月19日

本报记者 曹艺

执行工作关乎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以来,乌达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好“刚性执行+柔性司法”组合拳,用有力举措回应人民群众殷切期盼,执行到位率达74%。

乌达区人民法院紧盯“有钱不还”的现象,有效提升查控效率。在杨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某偿还杨某欠款5万元,但王某迟迟不履行义务,杨某便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受理后,乌达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的网络资金及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看到财产被冻结,王某自知无法躲避执行,主动将全部案款缴纳至人民法院账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执行干警介绍,对被执行人的存款类财产的查控是执行工作中最常见且效率最高的方式。人民法院及时对相关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促使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快速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执行过程中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暂时陷入困难无法及时履行的情况,如果一味地进行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反而会导致被执行人彻底丧失履行能力,从而使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更加难以实现。乌达区人民法院注重柔性执行疏导,在杨某与李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经人民法院判决,由李某赔偿杨某医疗费等共计8000余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对于判决并无异议,但由于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全部案款,于是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履行态度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双方当事人也因此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经过4个月的履行期,李某向杨某支付了全部案款,案件矛盾得以柔性化解。

相对于账户类财产的查控工作,不动产、动产等财产的处置周期普遍较长,处置难度较大。乌达区人民法院紧盯司法拍卖攻坚财产处置的“重点个例”。在高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高某本金及利息等共计60余万元,但张某除名下一套商业房外,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双方协商无果后,人民法院立即启动房屋拍卖程序,经过评估、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等流程,因无人竞价导致房屋流拍,申请人高某也同意以第二次拍卖的流拍价将房屋接收用于折抵欠款,申请人权益得以保障。

乌达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工作全过程、各阶段采取有力举措,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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