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四批)

2025年06月2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X3NM202506100024  群众投诉反映:“2025年4月29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三丰煤化煤台正在施工,无任何治理煤渣资质,挖有1米多深的坑,用煤渣回填。(39.54°N,106.93°E)”乌海市海勃湾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关于“2025年4月29日,乌海市海勃湾区三丰煤化煤台正在施工,无任何治理煤渣资质”问题属实。

经核查,举报中提及的坐标点(39.54°N,106.93°E)位于内蒙古三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丰煤业”)院内,群众反映问题所称“三丰煤化煤台”实为三丰煤业院内废弃煤矸石渣堆。海勃湾区在2025年环境综合治理大摸排中已发现三丰煤业院内堆存废弃煤矸石约12万立方米(经检测,低位发热量约400大卡/千克,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但暂未查明责任主体,煤矸石堆存位置为采矿用地。2025年4月16日,海勃湾区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决定对煤矸石渣堆开展清运、整形。经海勃湾区能源局动员周边国有企业,内蒙古西卓资山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晟骆驼山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方于2025年4月25日至26日入场清理了部分煤矸石,后因项目工期紧、人员机械不足暂停清运。

2025年4月29日,附近居民甲自行对企业清理后残余的煤矸石渣堆底进行平整收集。当日22时左右,生态环境部门接到附近居民举报有人施工产生扬尘后,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实为居民甲正在自行组织铲车清理平整部分煤矸石(主要为电线杆周边堆积物),因其不具备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质,当场责令其停止施工。

接到转办信访案件当天,相关部门赴现场开展核查时,该区域煤矸石渣堆已完成了治理。

二是关于“挖有1米多深的坑,用煤渣回填”问题不属实。

2025年5月20日,经调取资料查明,该废弃煤矸石渣堆属三丰煤业,因三丰煤业已由广纳集团久丰煤矿收购,海勃湾区责成久丰煤矿于2025年5月26日入场治理,2025年6月3日治理完成。

经现场核查勘验并调取前期测绘数据发现,该区域原始地貌起伏不平,南北方向存在约5米的自然高度差,问题中描述的“一米多深的坑”并非人为挖掘的坑,而是自然形成高低落差地势。企业治理煤矸石和居民甲某自发治理煤矸石的过程中,均仅限于将煤矸石渣堆进行清理、推平,以清理固废、平整场地,并不存在“使用煤渣进行回填”的行为。

部分

属实

平整地貌,改善周边居民居住环境。2025年6月3日,久丰煤矿完成了煤矸石渣堆治理工作。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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