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保元 农业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关于合同生效 要件的正式 声明

2025年06月23日

一、公章使用范围界定

本公司公章仅限于对外正式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严禁在空白文件、未经审批的文件或与本公司业务无直接关联的材料上加盖公章。

二、正式文件生效要件

以“乌海市保元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对外签署的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均需在经过正式审批流程后加盖公司公章。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要件方为有效,产生法律约束力:加盖本公司合法有效的公章;由本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王保元)先生亲笔签字,两者缺一不可。

三、违规行为处理措施

对于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或个人,本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经济索赔,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责任豁免声明

对于未经本声明所述程序擅自使用公章的行为,本公司概不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乌海市保元农业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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