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年03月26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乌海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21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调整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2.审议相关议题:

(1)审议《乌海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2)审议乌海市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及贷款使用计划;

(3)审议《乌海市2024年受托银行年度考核排名情况的通报》;

(4)审议《乌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实施细则》;

(5)审议《乌海市高层次人才及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6)审议《乌海市三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7)审议《乌海市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

(8)审议关于调整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相关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设5个内设机构、0个管理部、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54人,其中,在编人员34人、非在编人员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53家,净增单位80家;新开户人数7219人,净增人数-0.75万人;实缴单位1547家,同比增长5.45%,实缴人数9.12万人,同比下降7.69%,缴存额21.29亿元,同比增长7.11%。2025年末,缴存总额199.5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94%;缴存余额78.62亿元,同比增长10.5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5年,3.3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3.78亿元,同比下降6.2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4.73%,比上年减少9.1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120.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8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0万笔3.3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8.61%、43.92%。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10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4万笔87.2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99%、3.93%,贷款余额32.35亿元,比上年末下降7.9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1.14%,比上年末减少8.2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95笔3321.6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3581.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621.0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6.85亿元。其中,活期0.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8亿元,1年以上定期44.7亿元,协定存款1.3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17039.88万元,同比增长0.36%。存款利息7053.9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985.2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6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1684.20万元,同比增长8.95%。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11365.35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54.70万元,其他64.1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5355.68万元,同比下降14.38%。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213.4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1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31.27万元。

2025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51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31.27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372.4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716.4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033.53万元,同比增长6.09%,其中,人员经费599.56万元、公用经费34.61万元、专项经费399.3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不良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372.45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4.19%,非企业单位占35.81%,灵活就业人员占0%。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4.61%,非企业单位占35.39%,灵活就业人员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6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6.39%,租赁住房占7.08%,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2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77%,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84%。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11.8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45.80%,比上年末减少1.24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房占31.9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5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2.1%。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3.20%,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6.80%,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8.60%,30岁—40岁(含)占39.80%,40岁—50岁(含)占16%,50岁以上占5.6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2.9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7.10%。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7.69%,比上年下降18.7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仅相关试点城市披露)。

我市非相关试点城市。

(二)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坚持租购并举制度,持续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2025年办理租房提取8644笔9762万元,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12笔164万元。

(三)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25年3月,乌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五届六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乌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实施细则》《乌海市高层次人才及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乌海市三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实施细则》《乌海市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特别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三孩以上家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将三孩以上家庭租房年度最高提取额由2万元提高至2.2万元。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从服务、制度、流程、业务四方面入手,打造乌海市公积金标准化服务平台,印制标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为公积金业务办理提供统一参考,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二是加强人员考核。健全完善《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业务规范、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倒逼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政细则、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沟通能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三是提升“线上+线下”服务水平。依托手机公积金App、蒙速办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2025年办理线上提取业务7299笔,提取金额1.16亿元,线上业务离柜率89%(线上业务离柜率=线上提取业务量/总提取业务量);与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办理“跨省通办”业务,2025年办理“跨省通办”业务1593笔,办结率达100%。组织前台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大比武,常态化开展延时服务,2025年延时服务回复电话咨询910余通,办理公积金业务1500余笔。全年共收到企业锦旗5面、表扬信18封、12345表扬110余次,“好差评”满意度100%。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撰写信息、拍摄短视频、开启直播间,构建起“政策解读+即时互动+在线导办”的立体化服务场景,2025年开展线上直播4场,发布信息310余篇,上级采纳50余篇,拍摄宣传短视频38期。同时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楼盘、进社区“四进”宣传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公积金利好政策,2025年开展宣讲21次。组织商转公业务集中宣传行动,精准锁定目标群体,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讲解等方式,向近两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职工宣传商转公政策,2025年办理商转公业务121笔,发放贷款4019.90万元。

(六)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一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进程。建设完成公积金数字化发展项目,包括“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系统联办改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亮码可办”3项内容。

二是建设完成档案电子化项目。智能档案管理系统正式运行,实现了档案全生命周期管理,让“业务系统管数据,档案系统管证据”,并集成电子签名、CA签章、OCR识别等技术,高频业务实现全程电子化签署和信息一键回填,有效缩短业务办理时长。

三是开发手机公积金App征信补签功能。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随时随地完成征信补签,解决了时间和空间困扰,截至目前,已签约8957户,签约率88.32%。

四是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全力推进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集中清理工作,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发布清理公告、与企业座谈、对接人社局补齐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信息等方式,截至目前,清理长期封存账户2798户。

五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制度》《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应急预案》等8项核心制度,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升级加固网络安全设备,建立健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2025年11月,乌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授予全区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2.2025年4月,敖登格日乐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工作者。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监督咨询电话:0473-2081540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