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1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本人刘鹏,2024年8月在海勃湾区依林市场和千里山镇邮政银行附近临时摊位销售牛肉时,存在购进并销售未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牛肉的行为,足以造成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触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已依法受到刑事处罚。作为肉类食品经营者,我未依法落实进货查验检疫证明的法定义务,漠视食品安全,扰乱了正规肉类市场经营秩序,给消费者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对本地食品安全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我深感愧疚,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在此,我郑重向全体市民及社会各界诚恳致歉!并作出承诺,今后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再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经营活动,绝不再出现此类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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