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法而行 依法而治

——乌海建市50周年依法治市纪实

曹艺

2026年09月23日

智慧指挥中心高效处理警情。

多元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普法宣传接地气、有活力。

在孩子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警用摩托车上安装的“智慧法眼”让执法更高效。

本报记者 曹艺 文/图

法者,治之端也。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人民权益离不开法治保障。

回首乌海建市以来的半个世纪,法治建设步伐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共振。从建市初期的“有法可依”,到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再到深入开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是法治乌海不变的航向。

立良法:从“有法可依”到“法与时转”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立法权的获得,是一座城市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在此之前,乌海从未停止法治的探索与实践,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水法、土地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10部法律法规开展自查,并参与相关立法调研活动。

2015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所有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同年12月1日起,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乌海市海勃湾生态涵养区保护条例》是乌海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自此,海勃湾生态涵养区的保护与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乌海市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乌海市节约用水条例》《乌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乌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一部部地方性法规相继出台,聚焦民生关切,回应群众期盼。

乌海市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推动立法与市委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开门立法,问计于民。“十四五”以来,乌海市创新举措,引导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立法实践,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24处,在自治区率先建立由38名行业专家组成的行政立法专家库,促进立法更科学、更高效,让立法用意和规范设计符合民心民意。

从“有法可依”到“法与时转”,乌海立法工作始终与时代同频、与人民同心。

“十四五”期间,乌海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注重加强“小快灵”“小切口”式立法,及时回应社会需求,出台地方性法规8部、修改3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施善治:从“管得住”到“管得好”

海南区原六五四二厂家属区,伫立着一棵迄今257岁的文冠果树。它的身旁,成立于1975年的海南公安分局六五四派出所原址早已不见,古树却见证着法治乌海为民服务的初心与起点。

1964年,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建设者奔赴乌海,投身“小三线”建设,为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六五四派出所应运而生。1986年,21岁的马贵平来派出所报到。“当时,派出所在一座土坯房办公,没有110报警电话,与群众联系全凭一双‘铁脚板’。”乌海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级警长马贵平回忆道,在那个电子设备和通信设备短缺的年代,谁家有“大件”、谁家来了外人、哪个厂子又招了人,管片儿民警都需要了解掌握。正是天天扎在片区,许多小矛盾、小纠纷往往在“拉家常”中就化解了。如今,六五四派出所已迁离原址,更名为海南公安分局拉僧仲派出所。

六五四派出所的变迁,是法治乌海建设从“管制”走向“善治”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乌海市政法系统以依法治市为统领,各司其职、协同发力,推动政法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从盗窃案“不到20分钟破获、失主未发觉财物丢失就已追回”的快侦快破,到轻微交通事故“一键报警、视频快处”的指尖提速;从803件涉物业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于诉前的源头治理,到“普法地图”一图统览67处法治阵地的云端服务;从“1万元救助金不到10天发放到位”的司法温度,到AI预警系统成功阻止19起盗窃行为的智慧安防……法治乌海的速度、温度,在每一组数据中清晰可感。

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样在优化——乌海市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五条措施,成立自治区首家涉企民商事专业化法庭,开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升级“乌海24小时警局”,涉企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同时,在自治区率先建成“一件事一次办”掌端审批系统,靶向推动审批服务迭代优化。

护公正:从“对簿公堂”到“如我在诉”

建市之初,百业待兴,乌海法治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时起步。

1981年,乌海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标志着乌海民主政治建设开始了新的征程。

在那个“讲政策”多于“讲法条”的年代,乌海法治工作的重心在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辖区稳定。在市民的传统观念里,打官司不仅耗时耗力,更意味着关系的彻底破裂。

从“一堂官司两头仇”的刻板印象,到如今政法系统中深植的“如我在诉”理念——法理情的共融,正成为法治乌海的底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乌海市法治建设的核心变化在于“规范”与“透明”。

2017年,乌海市全面完善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机制,健全纠错问责程序,梳理完善政府权责清单,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9年,乌海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全程留痕。这意味着,哪怕是简单的行政处罚,也必须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与此同时,乌海市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在5个镇、15个街道办建立2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十四五”以来,“公正”“如我在诉”成为法治乌海的高频词。这些变化,体现在司法实践中——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过去,“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的现象较为突出。2022年,乌海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法庭上直面群众诉求,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化解矛盾的关键一步。

2023年7月,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出台首份行政诉前调解书,这在乌海市属于首例。乌海市就业服务中心向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移送部分追缴失业保险金行政非诉系列案件,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立即启动诉前调解模式,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高效诉前调解“搭台子”。

2025年,海勃湾区千里山镇“线上共享法庭”揭牌成立,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联动法官、律师、志愿者等群体,为农区居民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农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学习法律知识、咨询法律问题。

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威严的、程式化的法治骨架逐渐被填充进规范、透明的法治血肉。如今,一个个创新实践,又为法治骨架注入更多“效率”与“温暖”。

润民心:从“法律条文”到“生活日常”

在乌海,普法志愿者带着民法典、劳动法等法治宣传册,走进社区、企业、集市,用“拉家常”的方式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让法律条文“飞”入寻常百姓家,变成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知识。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为了使法律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文本走进生活,乌海市全面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市司法局组织辖区7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常态化进社区、零工市场、企业等处开展普法活动。

乌海市政法部门着力完善基层微治理机制,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服务下延。

乌海市司法局推出的“普法早市”聚合调解、律师、公证、仲裁、法援等部门力量,工作人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并发动民政、人社、税务、供电、燃气、公交、医疗等部门在“普法早市”提供多元化民生服务;公安机关组建多支义警队伍,立足派出所主防定位,发动网格员、保安员、快递员、外卖骑手等志愿者加入市域社会治理队伍,积极探索群防群治新路径;检察机关制定印发《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会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打通信息共享壁垒等方式,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

公正司法,是最直观的法治引领。

乌海市两级人民法院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的惩处力度。立案阶段,向当事人送达《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函》,由当事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裁判文书中附加执行通知暨财产报告条款,提示当事人自觉履行裁判结果;通过公开审判、裁判文书上网等举措,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五”普法以来,乌海市打造“普法早市”“普法时刻”“普法大篷车”等品牌,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00余场次,覆盖市民群众20万人,群众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满意率达92.27%。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乌海依法治市必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让平安之基更牢固、法治之光更闪耀。

本版编辑:曹艺 张利斌 美编:齐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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